房屋维修基金、公积金贷款、低保类别标准等问题的回复来啦 根据《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)规定,滁州市发布了《关于调整滁州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环节的通知》,明确新的交存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关于您提出已按原标准交存,因后续标准调整产生的维修资金差额退还诉求,无相关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低保 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 2025-09-16 14:31 9